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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第七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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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时候和她在一个学校上学。不过那个时候她还不姓‘刘’,而是和我一样姓‘李’。刚才看到照片,我才觉得有点眼熟和凑巧。”

李筱筱端了小板凳,跟沈遥岑一起坐在炭盆旁,有一搭没一搭地用铁钳子拨弄着里头一面黑漆漆、另一面却烧得通红的煤炭。

“她是从隔壁村来的。人长得好看,打扮得也特别漂亮,一点儿都不像是农村来的小孩。我现在都记得,开学报到那天,她穿着一身白色蕾丝边的衬衫,还有绸缎质感的长裤——看样子特别像是画报上画着的英伦富家女,当时我就在想,她家里人一定很有钱,也一定很宠她。”

沈遥岑愣了愣,忽然被扑面而来的热气惊了一下。李筱筱反应过来,方才不好意思地放下手中铁钳,又连连给他道歉,问他有没有被火星子烫到。

沈遥岑摇摇头,表示自己没事。他只是不大能想象到——按照刘卿柳本人的说法,她应该对她的养父没有什么太大的好感才对,按理来说,应该是养父对她不好才会如此;可听李筱筱的说法,又会觉得,其实那人……对她也没有多么坏。

但毕竟只是从尘封往事中挖掘出的只言片语罢了。

见沈遥岑似乎感兴趣,李筱筱便兴致勃勃地继续说了下去:“我没有见过她的妈妈,但我见过她爸爸。我记得有一次忽然下大暴雨,我们学校好多孩子都没有带伞,只好留在屋檐下等雨停,或者是等家长来接。”

李筱筱托着腮,慢慢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只要稍一闭眼,似乎还觉得混着泥土味儿的雨滴就落在眼前。她的家长都是典型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当时正值盛夏,一定还因为突如其来的暴雨忙得焦头烂额,哪里还能想到第一时间去接因为没带伞而滞留在校的女儿呢?

她记得当时的雨下得好大好大,只要一往窗外伸出手去,豆大的雨滴就砸得皮肉发疼。她走出教室,在走廊里蹲着看雨滴噼里啪啦地往里砸,落在生锈的栏杆上又反蹦起来砸到人的脸上,带着点铁锈的味道,又凉凉的,勉强算得上惬意和舒服。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一转头,看到了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女孩儿和她一起站在屋檐下。她其实一向是个怕生内向的小孩,但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她的心里好像忽然涌起了一股莫大的勇气——她撑着墙壁站了起来,走向那个小女孩,问她:

“你是在等雨停,还是在等你家里人来?”

那个漂亮的小姑娘笑了笑,靠着墙壁仰头看着阴沉沉的天,说,我不知道。

李筱筱叹了口气,还以为她和自己一样,都是被家长遗忘在学校的可怜孩子。结果还没等她感到“同病相怜”超过两分钟,就有一个瘦瘦高高的中年男人撑着伞走过人群,最后停在小姑娘的面前,蹲下来把伞塞到她手里,说,爸爸来晚了,对不起。

小姑娘没说话,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脚上穿着的小皮鞋——如果踩在泥里或者是被水浸泡太久,这双一看就价值不菲的鞋肯定会坏的。于是男人了然地笑了笑,在小姑娘面前蹲下来,让她趴在自己背上,背着人穿过人群,慢慢消失在了雨幕里。

李筱筱直到现在都还记得,小姑娘手上拿着的是一把粉红色的透明小花伞,很漂亮,但是小小的,只堪堪够挡住一个人不淋雨。但男人好像一点都不在乎豆大的雨点打在自己身上,他的身形明明看着一吹就倒,可脚下的步伐却很稳,一点儿都没晃;女孩儿也只是乖巧地趴在他的背上,握着一柄小伞给他遮风挡雨。

至于李筱筱自己——直到天色渐晚,暮色渐沉,雨都没有要停的意思,而她家里人也没有要来接她的意思。于是她只好心一横,把空书包顶在头上冲回了家。

结果雨实在太大,书包顶在头上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甚至还有些遮挡视线,害得她被地上的坑绊了一下,在泥潭里摔了个狗吃屎。她委委屈屈地回了家,不仅没被家里人安慰,甚至训斥一通“怎么那么晚回来”、“叫你不带伞”、“就不知道跟其他有伞的同学一起回来吗”之类云云,导致她连晚饭都没心情吃,只顾着在房间里哭了。

正因如此,她才会对当初那个有人接的小姑娘印象如此之深。

“我当时总是在想,要是我能和她换一下爸爸妈妈就好了,”李筱筱不好意思地笑笑,“后面知道了她叫什么,和我爸妈吵架的时候总是难免把人搬出来说话。我爸妈一听到我提她,气得脸都要绿了,拎着我的脖子就要把我往家外面赶,跟我说什么‘那么喜欢的话那你就去认人家爸妈当爸妈,别在我们家死赖着’这种话。”

沈遥岑沉默片刻,忽然也笑了起来。

“没关系,我跟我家里人吵架的时候也会这么想。”沈遥岑说。

他其实也很羡慕白闲家里人的氛围,年纪还小的时候总是幻想着可以和白闲换一换,就算不行,好歹也让他爹知道他这个儿子有多么好多么重要——就和小孩子妄图以离家出走威胁父母是一个道理。但随着年纪渐长,他慢慢地也就不想这事儿了,太幼稚了。

李筱筱“嘿嘿”一笑,接着往下说:“我一开始还不明白为什么我爸妈反应那么大,还以为他们就是单纯气我耍小性不懂事……直到后面有次体育课,上头有领导要来检查,所以我们都得换上运动服去户外参加体育活动。我当时课间吃坏东西闹肚子了,去更衣室去得晚,当时更衣室就她一个人,她估计也没想到还有人会进来……”

所以——

“她当时好像也被吓到了,但没说什么,很快换完衣服就走了。”李筱筱说,“我一开始还以为她不像其他女同学那样喜欢穿小裙子是因为不喜欢,后面我才知道,原来她是不能穿。毕竟……谁都不会想其他人看到自己身上有那么多惨白的疤痕吧?”

李筱筱很震惊——因为她不知道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一个人的躯体上无缘无故地出现那么多的疤痕。小孩子大多数时候都是心直口快的,于是她也尝试过私底下找刘卿柳问过,但对方压根就不理她,她只好碰了一鼻子灰默默地回了家,也就是这个时候,她好像才明白父母为什么会那么生气了。

李筱筱回忆起当晚的场景,缓缓道:“我很快就找了我妈,问她是不是知道什么。我妈一开始不愿意说,但在我的软磨硬泡下还是说了。然后我才知道,原来他们那个村子本来是我们这边数一数二的‘富人村’,但二十多年前,他们村村长搞非法集资,说是带村里人做生意,卷了全村人积蓄——大概几百万吧,跑到国外去了。”

“所以在那之后,那个村子就变得一蹶不振起来。很多年轻人都跑出去打工了,反正有了钱也不会再回来。刘卿柳的爸爸本来也应该出去打工的,但他在临走前忽然出了车祸,司机肇事逃逸,当时监控不发达,也没抓到人。她爷爷奶奶为了救她爸掏空了最后一点积蓄,结果她爸身体好了,但脑子被撞坏了,时不时就会发病……”

后来的后来,故事大概就和刘卿柳所说的相差无几:

为了留下后代,身处深山的老人倾尽一切从人牙子手上买了个女人回来,并且顺利地生下了一个女儿。只是时间太过凑巧,他们似乎并不知道这个骨血不属于他们,但也并不妨碍他们不喜欢这个身为女孩儿的后代。

可刘卿柳的爸爸一直想尽办法对她好。他是个没什么文化的农村男人,但还是翻着新华字典给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给她买喜欢的东西、买漂亮的衣服,带着她一起去城里玩儿,给她那些同龄人无法享受的优待。

“但有些时候有些东西,不是说自己想控制就能控制得了的,”李筱筱叹了口气,说,“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爸妈说,大概是在她七岁那年——她爸喝多了酒,又正巧碰上发病的时候,拿着电锯就闯进她和她妈的房里,就……差点死了。但也只是差一点。”

想起这件事情,李筱筱似乎还有些心有余悸。她没有办法把那个在雨天里小心翼翼把女儿背在背上的慈祥父亲和那个深夜之中险些杀死妻女的神经病联系在一起。

“那件事情闹得很大,几乎整个村子都知道这件事情。我没有见过那样血腥的场景,但我妈见过,她说她三更半夜被救护车的响动吵醒,迷迷糊糊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就看到浑身是血的男人失魂落魄地缀在两个几乎被血染红的担架后面……真的很恐怖。”

后来被拐来的女人再也受不了这样苦痛的折磨,她下定决心要离开——不管是离开深山也好,还是离开这个世界也罢。她离开之前在女儿的手腕上狠狠割了一刀,但还是没能带走女儿,最后只能自己一个人离开。

还是那句话,没有人知道她到底去了哪里,到底是死是活。刘卿柳不知道、李筱筱不知道,她的父母也不知道。

“我妈说,他们一家子都是神经病,让我离他们远一点,”李筱筱说,“虽然我在听完我爸妈讲完这个故事后就不再羡慕她了,但我还是觉得她很可怜,想跟她做朋友……可没过多久,她爸爸也溺水死了,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

沈遥岑抿了抿唇,忽然感觉手脚一阵发冷。

他低下头去看,才发现不知在什么时候炭盆里的炭火就已经熄灭了。难怪这么冷。

如果刘卿柳只有纯粹的恨,那她大可不必对过去如此犹豫且复杂。但问题在于,同样身为病人,她比任何人都更知道病情发作时的身不由己。

刘卿柳没有资格替她身处深渊之中的母亲原谅这样一个男人,但她也同样没有理由只是单纯地恨他——至少在那场雨幕中是这样的。

或许,这就叫做……爱恨两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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