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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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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拉着他在屋檐下躲着太阳,她疲惫地揉了揉眼睛,感觉自己像耕了一夜的老牛,哞哞地喘着粗气。

天光大亮,现在已经是清晨了,小镇终于恢复了正常,一如她进来的模样。

“林听骨,你怎么了?”

林听骨看她的眼神怪怪的,透出诡异且黏腻的迷恋,吓得她直打颤。

兄弟,兄弟,我是绝望的直女,新号,别搞。

男人拉她入怀,鼻尖与嘴也贴上来,掐着她的下巴亲吻,“阿雪,别再让我等了。”

他眉眼间的痛苦转瞬即逝,露出犹豫又纠结的神情,“如果你喜欢小狗,不能只喜欢小狗的听话,也要喜欢小狗的鲨鱼牙,喜欢小狗的黏人,喜欢小狗的吃醋。”

暧昧气息顺着炙热的情话融入空气中,抽丝剥茧地发酵,陈雪一口气差点没换上来,不好意思恋爱的酸臭味有点想呕。

“你神经病啊,放开我。”

被第一次告白,她没有丝毫的心动,反而有种深深的挫败感。

你们男人说爱怎么那么容易,我天天只想猛踹瘸子那条好腿,做一夜暴富的白日梦。

少女没能推开他,她重重地捶打着男人的胸膛,挣扎起来,“我觉得你最近越来越像人了,看来你的记忆恢复了不少。”

林听骨冰冷的舌尖差点就要碰上她的唇,陈雪很是抗拒地躲开了,眼中多了几分晦暗不明的情绪,他只读出了一闪而过的厌弃。

“既然你恢复了人性,那我们就得保持一定的距离。”她漂亮的眼愈发阴沉,“你这样,我不喜欢。”

我不可能把人当成狗,因为我从不物化男生,也不物化女生,我物化生。(1)

林听骨被这句话打击到,他摇摇晃晃后退了一步,沉默了下,情绪近乎崩溃:“那我不要做人了,我继续当你的狗,好不好?”

哥们,你想当哮天犬,可我没能耐当二郎神啊。

“我就要当你的狗。”他呼吸愈发急促,眼睛里水雾朦胧,“我很乖的,你说什么我都会做的。”

陈雪第一次见上赶着人当狗的,颇有些不耐烦,狠狠推搡了他一下,与男人陡然拉开距离。

少女捂着被咬破的唇,血腥味顺着舌尖蔓延,唇角都是他留下的咬痕,她第一次对他发了脾气,“我现在不想再看到你,可以吗?你弄疼我了。”

林听骨眼神倏地冰冷起来,杀意和恨意疯狂交织,良久才从齿缝里泄出一个“好”字。

男人口中的爱“上”你和女人心中的“爱”上你,意思能一样吗?

李言卿怀里抱着个扎着羊角辫的可爱女孩,远远看见二人起了争执,他还没弄清楚局势,怀中的赵红梨欣喜地扑腾下来奔向陈雪。

“姐姐,郭爷爷叫我把这个送给你。新种的树上结了梨子,他说很感谢你给了小镇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小女孩的辫子随着她的步伐一抖一抖的,红彤彤的脸蛋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盛满了重逢的喜悦。

“其他人都去投胎了,我特地把谢礼送过来,哥哥还在奈何桥等着我呢。”

陈雪蹲下身子捏了捏赵红梨的脸蛋,肉嘟嘟的手感极好,“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

她接过女孩递过来的红梨,狠狠咬了一口。

“姐姐,那我就先走了。”赵红梨飞快地吧唧亲了她一口,眨眼间跑远了,她挥挥手,冲着一行人大喊道:“千万小心白衣!她是我见过最恐怖的人!”

白衣?!

陈雪对这个名字记忆犹新,她在自己脑海里是个法医形象。需要经常接触尸体和死人,一定是个了不得的狠角色。

“红梨,对你哥哥说,受到霸凌最好的方式就是打回去,一味的忍耐解决不了问题。”

“知道啦。姐姐,我们有缘再见!”

陈雪三口两口将血梨啃了个干净,将果核埋在了那棵镇子前的老槐树下。

那是一棵严重驼背的老树,躯干几乎与地面平行。远远望去,像一个驼背的老人捧着新生的嫩芽。

“红梨,希望你能快快长大,这样你才能早日实现你的梦想哦。”

陈雪将最后一捧土压实压平,随意地拍了拍手掌,抖掉指缝间的泥土,脏手却被一双冰冷的大手攥住。

李言卿从衣袖里掏出手帕仔细给她擦拭干净,刚开始确实是在擦手,但不知怎么的,突然变了味。

他在无意间触碰少女的指尖后,紧紧扼住了她的手腕,改为一个暧昧性极强的十指相扣。

“妻主,有一些旧事需要我回去处理一下,很快就会回来。”雪白的发丝在阳光下有些晃眼,仿佛开了一层柔光滤镜,让人移不开眼。

“你不用着急回来,你可以……”陈雪有赖婚的前科,话还未说完就被李言卿打断。

“千万不可以忘了我们的婚约哦,白樱会跟在你身边保护你的。”

他眉宇间藏着一丝阴霾,眼神冰冷,自带一种生人勿近的气质,却放低姿态轻轻吻了一下她的手背,颇有些高岭之花堕落神坛的禁忌感。

“别和大舅哥走得太近,毕竟男女有别。要是他做了什么逾矩的事,留给我来教训。”

这是她今天收到的第二份告白,她在内心翻了一个白眼,高岭之花就该高处不胜寒,我等凡人岂能起舞弄清影。

我的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

陈雪好说歹说,再三保证,李言卿还是一步两回头,依依不舍,他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少女的肚子早已经饿得咕咕叫,想吃灌汤包、葱香牛肉面、煎饼果子、煮玉米、薏仁红豆粥、豆腐脑……

她抚摸着骨鞭脊骨的凹槽处,李言卿说它能像金箍棒一样变大变小,念头刚动,那截骨鞭化为了华丽的腰带系在了腰身处。

陈雪一拉还没扯动,反而越缠越紧,五脏六腑都要移位的程度。

鬼公子就这么不放心她吗?!

我虽然饿了,但也不是什么都吃,天可怜见的,我可是个老实人啊!

“天这么晒,赶紧把林听骨收回来,好继续赶路。”

林听骨不见踪影,陈雪转悠了几圈都没找到他,心生烦躁,大喊道:“林听骨,我们要走啦。”

她吃下血梨后,眼睛能看到更远更深的地方,一片废墟之下,有个毛茸茸的脑袋在缝隙中若隐若现。

“林听骨,别闹脾气了。李言卿都回家吃饭了,我们也赶紧找地方吃饭,饿死我了。”

男人听见她的脚步声,眼神晦暗起来,身体颤抖着,几乎是声嘶力竭的哭腔,“为什么你要这么对我?”

“我做啥了?”

陈雪不明所以地走到他面前,只见林听骨斜躺在黏稠得发黑的血泊里,背脊虚虚抵着那面危墙。

他的胸口还未长好,又被掏出一个血洞,惨白的胸腔清晰可见。

伤口边缘的皮肉正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苍白地、徒劳地试图弥合,却被狠厉的手指再次撕裂破开,露出血红的肉腔和跳动的心脏。

男人阴沉的视线停留在少女系得紧紧的腰带上,眼神越发癫狂,燃烧着一种极为恐怖的情绪,“你很喜欢他送的东西,对不对?”

“我把我所有的骨头拆下来送你,如果你害怕我,可以用绳子拴住我,拔掉我的尖牙,打断我的腿……无论怎样都好,可明明是你先说爱我的!”

他哭得很伤心,泪珠大颗大颗砸下,实在叫人烦躁。

“你可以把它们做成骨锤,骨刀,我比那个男人有用的多。”

血淋淋的肋骨被一根一根狠狠拔出,洁白的骨面上浮动着细小的黑色符咒,如果用放大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每一处都用血刻着: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百年孤寂把爱熬成毒,极致的执念、扭曲的占有、毁灭与痴缠的共生感,以及非人特质带来了一种惊悚到极致的破碎美感。

男人用尽了所有力气,疯狂地往她怀里塞,乞求的姿态越来越低,几乎可算得上跪舔少女的脚尖。

他的声音骤然甜腻如蛊,“你要是嫌不够的话,这是第一根,这是第二根……”

陈雪这次是真的被吓到了,她才意识到她捡了个什么玩意回家。

林听骨的衣衫被血彻底染红,俨然一个血人,还在滋滋不停往外冒血。他癫狂到要发疯的状态,是独属于男鬼病态扭曲的爱恨。

当她意识到生命的缩写是SM,这些自虐的行为全都说得通了。

陈雪用刀划开自己的衣摆给他止血包扎,宛如一个医生亲眼看见病人发疯自残的无助与恨铁不成钢,“你到底在做些什么?!”

“我以为你有人性之后能重新思考我们的关系,难道你真的只愿意当我的狗吗?”

她简直要被气死了,为什么他们之间只能是主人与狗,就不能是老板和员工的正常关系?

翻身农奴都把歌唱了一百多年,你一朝拉到解放前。

偏要把我逼成一个挥着皮鞭的刻板S吗?!

男人突然伸手抱住了她,力气大到要把陈雪按入腹腔,按进自己的心脏里,连脊骨都快要被他绞断,“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本该恨你的,我应该恨你的。”

“你好像一团雾气,凝在呼吸里,渗入肺腑,最后结成盐粒硌在肋骨间。我吞咽的每口空气都带着咸腥,像干涸的海在胸腔里反复涨潮。”

“我的心再说恨你恨你恨你,可我的身体却背叛了遗言,每一根骨头都在说爱你爱你爱你。”

我天,我不就说了一句重话?他怎就要死要活的?

陈雪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爱到这个地步,她捧起那张灰败的脸,小心翼翼地将肋骨重新塞回了他的胸腔。

“我根本就不值得你这样做。你知道的,我没有了情根,根本不会对你动心,这样你还愿意跟着我吗?”

“求求你,让我跟着你,让我看着你,你甚至不需要回应,只需要站在那里就好。”

这就是做鬼都不会放过你吗?看来下次放狠话一定要小心哇,“宿敌是不可以变成妻子的”。

“好了,林听骨,我下次再也不说这种话了。”她再次捡起一根肋骨装了回去,真希望这超级拼装能一次到到位,“你的身体还有多久能恢复?”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我是真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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