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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天下第一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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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自我催眠真的起了效果,林嘉鹿说完这句,趴在桌上半晌没动。

众人还以为他是需要时间做心理建设,谁知足足十分钟过去,这人除了脊背略有起伏,连头发都不带动弹一下的。

文和韵惊讶道:“被我们吓晕了?”

靳元淙皱了皱眉,伸手扶住林嘉鹿后脑勺,往旁边轻轻一按,露出脸来:好嘛,十分钟前还道心破碎蔫了吧唧的人,现在已经睡得呼吸香甜,不省人事。

“……”孙承研扶额,“真是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睡着。”

晏嬴光以相同的姿势趴在台面上,盯着林嘉鹿的睡颜瞧:“你们说,小鹿明天会忘记吗?”

虽然平时有些不着调,但若真论起来,晏嬴光反倒是七人中的“主和派”,他喜欢林嘉鹿笑,喜欢林嘉鹿嘻嘻哈哈,喜欢林嘉鹿和他一起躺着不说话发呆。在只有两个人的、最安静的时候,反倒是晏嬴光觉得跟林嘉鹿在一起最特别的时候。

他用目光描摹着林嘉鹿睡熟的脸,很想把其他人赶走,就这样跟林嘉鹿面对面趴在岛台,用明天醒来会落枕的睡姿,很不舒服地睡一晚上。

“没有醉到像上次那样在大街上起飞的话,小鹿应该是不会忘记的。”孙承研说。

“让他睡吧,”靳元淙揉了揉林嘉鹿的头发,“来帮我一把,把他放床上睡。”

几人轻手轻脚地将林嘉鹿从高脚凳上抱下来,挪到晏嬴光床上。

林嘉鹿做了个梦。

在梦里,他拜了师,跟着师傅在深山老林修习剑术,师傅长着一张熟悉的脸,胡子飘飘,仙风道骨。林嘉鹿从小萝卜头开始,连剑都拿不稳,慢慢练到一招一式都像模像样。

终于有一天,师傅对他说:徒弟,你已经学会了我所有的剑术,接下来就是你闯荡江湖的时候了。下山之前,师傅还有一句话,你要牢牢记住。

林嘉鹿极其兴奋,抱着剑跃跃欲试:师傅,您说,是要弟子成为天下第一大侠吗?

师傅摇摇头:徒弟,你须知,山下花花世界多烦扰,酒色财气迷人眼,但在这江湖上,最重要的不是武功高强、腰缠万贯,而是有一群莫逆知交。

在这世上,兄弟是你行走江湖最大的助力。师傅不求你大富大贵,红颜易老,知己难寻,待到你闯累了、心闲了,回到最初的地方,有知交把酒共饮,畅聊当年江湖快意恩仇,该是多么潇洒的事!

师傅希望你离开这座山,去寻找自己的人生,有朝一日,能够带壶酒回来,告诉师傅你过得很好,就算你送给师傅的出师礼了。

梦中的林嘉鹿问:那师傅,若是你徒弟魅力无限,把兄弟都处成红颜了怎么办?

他犹犹豫豫:这跟我们闯荡江湖的理念冲突吗?我可是直男诶,兄弟是可以变成妻子的吗?

慈眉善目的老头顿时怒发冲冠、眉毛倒竖,一掌将林嘉鹿推下山门,破破烂烂的门板“砰”地阖上,在掌风里,他“咕噜咕噜”径直滚下山。

师傅的怒斥从门后传来:孽徒,还没下山就满脑子红尘俗事!能不能变,你自己去试试吧!

斥得林嘉鹿骤然惊醒。

他“嗖”一下从床上坐起,四处摸摸身上腿上,感受到各个零件还在,没因为滚下山少个胳膊少个腿什么的,不由大松一口气。

再去回想梦中师傅的面容,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窗外晨光熹微,太阳还未完全升起,唯有一缕光穿破云层。

床上只睡了他一个人。

林嘉鹿敲敲脑袋清醒了一下,走出卧室。

昨晚在他意外睡着后,其他六人似乎也没有再喝下去,岛台上七七八八摆着不少酒瓶。客厅、游戏房、书房的沙发上都躺着几个人,晏嬴光身为房主,收获了一人独享一张沙发的权利。

难忘的记忆回笼,林嘉鹿神色复杂地望着兄弟们四仰八叉的睡相,竟不知该作何反应。

更别说天大地大睡觉最大,一晚好梦过去,他其实已经没那么崩溃了。

师傅的脸记不清,留给他的最后一声还言犹在耳。

去试试?怎么试?

先后经历过喻识泽、岑青湫,林嘉鹿其实心里早就不排斥男人了,就是过不去嘴上那关。但若让他接受,跟兄弟们谈个恋爱试试,又好像有点不是滋味。

最重要的是,他可是有整整六个兄弟啊!一天一个,都得谈一周才能轮完!

那跟找份单休的班上不是一模一样吗!

糟糕,一想到上班就头痛。

在校生林嘉鹿不忍再想。

他蹑手蹑脚地走进洗漱间,冲了个战斗澡,擦着头发出来,与同样湿了头发、肩上搭条毛巾走进客厅的高渐书大眼瞪小眼。

林嘉鹿及时止住喉间一声惊叫,无声指了指还在睡觉的兄弟们,又指了指卧室方向,让高渐书去个安静点的地方说话。

卧室门一关,林嘉鹿才敢大喘气:“你醒这么早?”

高渐书明显也是洗了澡回来的:“一楼有健身房和游泳池,我习惯早起锻炼一会儿。”

“所以你体力才那么好啊。”林嘉鹿感叹道。

高渐书取下毛巾,坐在床上,与林嘉鹿一人一边:“你起得也挺早,睡醒了?”

他意有所指,林嘉鹿沉默了。

“……嗯,醒了。”他说。

卧室同样是全景落地窗,窗帘已经被林嘉鹿全部拉开,太阳完全升起,光线变得强烈了。

“今天要订机票了,”谈正事前总要闲聊一二,高渐书问,“你几点走?”

林嘉鹿:“我还没看。等孙承研他们几个起来再说吧,回去的话……一起回,我自己先走不太像样。”

要回S市的五人家里也多多少少都认识,总共那么大点地方,走亲访友少不了碰面。这种尴尬就像刚分手的单亲情侣突然得知自己爸与对方妈再婚,白天吵完架,晚上回家还得在同一张桌上吃饭。

他还得吃五顿。

“确实,几个叔叔阿姨应该还联系着,互相去拜拜年。”

高渐书反手撑着床,没看林嘉鹿。阳光落在地毯上,他眯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你想谈谈昨晚的事吗?”

林嘉鹿戳戳床单:“我想知道,你们是认真的吗?你们说所有人都喜欢我……这个概率太低了吧。”

高渐书笑了笑:“当然是认真的。为什么挑孙承研来说,小鹿你应该也知道。”

他知道。

孙承研摘了眼镜说话的时候,是他最认真的时候。

“至于概率,”高渐书终于回过头,林嘉鹿看清他的眼睛,眼尾跟嘴角一起翘着,像两道曲线等距线,“男人不应该都对自己很有自信吗,怎么到我们这里,你就不敢信了?”

林嘉鹿现在听不得高渐书夸他“男人”,面上烧得通红,慌忙道,“我这叫有学术精神,遇到问题质疑一下不是很正常嘛。人生还有三大错觉呢,‘他喜欢我’可是排第一的。”

高渐书说:“那你的想法呢?”

跟被掐了脖子的公鸡一样,林嘉鹿又沉默了。

高渐书:“其实我们没想逼你做出什么选择,小鹿。三个月前你谈的恋爱,其实交的是男朋友吧?还有打游戏的时候你舍友说的,对你表白的学弟。喜欢你的人太多了,小鹿,我是不想告诉你的,可喜欢跟别的事不一样,即便我再忍、再退让,三年、四年……无论过去多久,它都没有办法如我所愿消失。”

林嘉鹿不由道:“可是你好像从没对我表现出什么不同……”

高渐书无奈地抬了抬眉:“谢谢你夸我。”

“……不客气,不是,”林嘉鹿提高音量,一拍床,被子都被他拍得向上一跳,“你早就喜欢我?大哥,你真挺能忍的,这几年我们连面都没见上几回吧。比起我的想法,我还想问问,你的想法又是什么?”

高渐书触及到了林嘉鹿的知识盲区。

喜欢一个人不是会想更靠近吗,为什么他反而越走越远?

其他几个好兄弟的喜欢,林嘉鹿后来想想也有迹可循,特别是晏嬴光跟束星洲,这俩人的喜欢简直溢于言表。

以前林嘉鹿没开窍,满心以为兄弟情,重于山;一经点破,才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身在给中不知给,原来看起来那么给的人,确实是给。

这条定理放在喻识泽、岑青湫身上也同样适用,怎么轮到高渐书,就失效了?

晨光随太阳高度渐渐上移,照亮高渐书整张脸,他下巴上略微冒出的青色胡茬让林嘉鹿意识到,高渐书的确从一个涉世未深的高中生,成长为了有能力独自越过山丘的成年人。

林嘉鹿恍惚地望着高渐书的脸,记忆中,少以侠气闻的青松身影在异国他乡的光影中逐渐抽条,他的肩膀变宽阔了、身量变得高大了,双腿长而有力,双手骨节分明、青筋鼓起。

他像一头皮毛华丽、斑点黑亮的花豹,舒展身形,迈开看似漫不经心的步伐,眼睛却紧盯着能将他驯服的主人不放。

高渐书撤开撑住身体的双手,倒进被林嘉鹿揉作一团的被窝里。

在柔软的被子包裹下,饿着肚子的大型猫科动物伸出他缩起利爪的肉垫,说:“你真的想知道?那就跟我回G市吧,把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留在S市,让他们自己烦恼去。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当初的我明明已经知道喜欢你,却还是选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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