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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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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一个坐落北方的边陲小城,人口不足五万,想找一个人说难也不难,只是需要时间。

这天晚上,一首《找》让王森驻足,小鹤给了王森一个“小鹤” 的意象,说要寻这个人。

王森问他,他口中的“小鹤”具体有哪些特征,为什么又要说自己是他的替代品?小鹤沉默良久,最后摇摇头,说他也不清楚。

王森哑然失笑,什么都不告诉他,谈何找人,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对方的请求。

酒保收拾完桌椅,准备熄灯打烊,见仍杵在大厅不走的两个人,委婉地咳了几声,“森哥,走啦……”

王森朝他颔首,“嗯,你们走吧,我等会锁门。”转而又看向了小鹤,无奈地摊开手,“早点回去吧,要是想到什么再说吧。”

“谢谢森哥,那我回去再想想。”小鹤双手攥紧斜挎在身上的琴盒背带,一步步踏出酒馆离开王森的视线。

他沉入无边夜色,低头一味向前走着,寂静的街道偶有灯火,连狗吠都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人烟稀少的小城,哪处藏着他要找的人?

小鹤心想,到底要不要告诉王森,赶在九月离开,来得及吗?

之后三天,小鹤没再唱过那首歌,他还没有想好。

第四天,王森在打烊前又听到了《找》,他知道小鹤想好了。

两点,小鹤提着琴盒来角落里找他,王森正翘着二郎腿抽烟,他也在等他。

“还要找人吗?”王森没急着走,手指点了点桌面问道,“愿意告诉我了?”

“嗯,要找。”小鹤搬开凳子坐到桌前,“森哥认识的人多,也许就能找到。”

“你说说看。”

“他叫小鹤,比我大,没有妈。”小鹤盯着王森迷离的眼瞳,缓缓说道,“我能知道的大概就这些。”

“就这些?”王森反问,“太笼统了,很难找啊,至少告诉我大名吧。”

“我知道的也只有这些。”小鹤一脸为难,“是不好找吧……”

酒馆里的彩色球灯突然暗了,取而代之的是锃亮的白炽灯,白晃晃的光线下小鹤的五官也变得明晰起来。王森原本只知他有一双深邃会说话的眼,灯亮了才明白真正勾人的是眼眸上鸦羽般的睫毛,小鹤的鼻梁不似北方人高挺,是秀气圆润的水滴形状,但偏偏生了一小粒红痣,让他整个鼻子生动活泼起来。

王森盯着那颗生动的红痣,又被小鹤的眼睫勾去了魂。

酒保识相地把钥匙串留在吧台,清脆的碰撞声让王森陡然回过神。

“你之前说自己是替代品?认识吗?”

小鹤过了好一会,才艰难地开口,“不认识,从没见过。”

王森看出他对“替代品”三个字的回避,也没再追问下去,转移了话题,“你不叫小鹤吧。”

小鹤望向虚空中的某一处,顾左右而言他,“你帮我找人的话,我每天唱歌给你听,什么歌都可以,我会很多。”

所以,他的确不是小鹤。

王森嗤笑一声,眼前所谓的流浪歌手怕不是个亡命之徒吧。一问三不知,上来就是求他寻人,可偏偏长了张良善的脸,又有副衬他心的好嗓子,王森自诩命硬,管他到底是谁,为了那句“我每天唱歌给你听”,他也要应了下来。

“可是你每天都来,我本来就能听到。”王森挑了挑眉,“对你来说习以为常的事,凭什么又要让我付出人力呢?你的交换条件是不是要加点码?”

小鹤了然,骨节分明的手用力握住琴盒,破例许下承诺,“你想听的时候我就唱,无论何时何地。”

王森倒是没料到他答应得这么轻松,看似很简单的一句话,却饱含深意,意味着他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被允许介入到小鹤的生活里。

王森虽然表面仍旧维持着他冷峻的姿态,但此刻内心的窥探欲被无限放大,“等我消息吧,但能不能找到也不好说。”

小鹤今晚就为了等他这一句话,当王森点头的那一刻,小鹤也跟着松了口气。

“谢谢森哥……我,我要不现在给你唱一首吧。”

“早点回去,我也要睡了。”王森无所谓地摆摆手,“不急这一刻。”

王森锁了门,酒馆前的马路牙子上只剩一辆自行车,孤零零的留在原地,坐垫上起了一层潮湿的露水。他扯着衣袖潦草地擦了擦,然后跨上自行车摸黑往家回。

王森住在以前棉纺厂分的筒子楼里,他爸没残废之前是厂里的会计,残废了以后只能留在家里做点细碎散活。好在王森现在的收入能让爷俩过得还算不错,就是昼夜颠倒作息差了点。

到了家,他爸已经睡下,王森蹑手蹑脚开了盏台灯,看到他的床头柜上又摆了一堆补品。

这才想起五月底了,金老板该是又派人送东西来了。

要说金老板为何如此客气,是因为三年前他替金老板挡了一板子折了条胳膊。自那以后,金老板对王森另眼相看,加上一直未婚未育,便有意收他为干儿子,但王森他爸不同意,大概是怕儿子真攀了高枝就把亲爹忘了,于是磨磨蹭蹭拖到现在,礼品一月不落的送到,干儿子却还没认下。

王森翻了翻那堆东西,照例是些长白山老参,云南蜂王浆,宁夏枸杞子之类的,他爸根本不吃,王森总是将包装完好的礼品转卖给专收礼品的人。

脱了衣裤擦了把脸,王森钻进被窝。可是熄了灯闭上眼后他脑子里全是小鹤这个人。

尤其是小鹤唱的歌,反反复复在王森耳朵里循环播放。

王森根本睡不着。他一点点回忆着小鹤和他说的每一句话,却依旧没猜透他的底色。小鹤说来鹤城看仙鹤,小鹤说女的都脏,小鹤说要来找人……小鹤说唱歌给他听。

可是小鹤并不是小鹤,王森连他到底叫什么都不知道。

王森心里痒痒,总想下次能摸一摸小鹤鼻尖那颗红痣。

“2002年5月23日,又唱了《找》,王森答应了帮我找小鹤,希望能早日听到好消息。听说草甸沟飞来很多仙鹤,下个月就去……小鹤,你会不会也来看仙鹤吧?”

小鹤回到旅馆,在日记本上记下今天的事。

合上封面塞回枕头下,小鹤仰躺在狭窄的单人床上,头枕着手臂动也不动。他在为今天的鲁莽懊悔,不该就这么轻飘飘地答应王森,什么何时何地为他唱歌……不靠谱的幌子罢了,自己的过去与现在除了不堪就只剩躲藏,让一个外人闯入自己的世界,无异于自掘坟墓。

一个纠缠了他数十年的执念,越接近真相时却越慌张。

可若王森真的能找到小鹤呢?几首歌就能换到结果,不是赔本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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