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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第八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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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遥岑跟着刘卿柳来到一处山崖边上,眼前是深不可测的山谷,如果不慎掉下去的话,他想不出除了粉身碎骨这个结局还能有什么其他的好下场。

他们身后是空荡荡的山道,夜晚的冬风摩擦过萧瑟石壁,发出刺耳的猎猎风响。

当刘卿柳猝不及防地往下跳的时候,沈遥岑感觉自己的心都漏跳了一拍——在脑子反应过来之前,他的手比意识更快反应过来抓住了刘卿柳的手。

好冷。他想。

重力带着他的身躯也不断地往下坠,他感觉自己在不由自主的情况下一寸寸地往前移,逐渐酸胀发麻的手臂能够提供的握力也越来越少,刘卿柳的手也在一点点地往下滑。

“沈遥岑。你冷静一点,”刘卿柳有些无奈地叹气,但话语里仍旧带着些许怎么也掩藏不住的笑意,“你听我说,你先放开我的手——不会有事的。”

沈遥岑的大脑宕机了一瞬:不会有事?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

但很快,他就想明白了。

刘卿柳绝不会做这种毫无理由自寻死路的事。

于是他迟疑着松开了刘卿柳的手,眼睁睁地看着她的身躯往下坠了一段距离——然后停在半空中。沈遥岑方才停滞住的呼吸好像也终于恢复过来,他怔愣片刻,随后也跟着刘卿柳跳了下去,停在那个足以容纳数十人同时站立的大平台上。

因为夜晚漆黑,又遍布积雪,再加之山崖视线遮挡,所以这平台才一直没被人发现。

“这里距离我的老家……大概要再往北走几个小时才能到。小时候我从家里跑出来,盘算着要走多久才能回到我妈妈心心念念的‘故乡’。结果最后走得腿都快断了,也才走到这里。”

刘卿柳一边说着,一边往身后走去,带着沈遥岑来到了一个山洞里。

至于当初是到底怎么发现这里的,她没有说。

山洞里有些干草,但是稀稀拉拉的,看样子不像是人捡来的,应当是一些鸟雀捡来做窝用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窝没做成,倒是留下了鸟儿半途而废的证据。

刘卿柳扶着墙壁慢慢坐了下来,抿着唇观察了一下自己的伤口——但也只能粗略地扫上一眼。她不是医生,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是什么程度的伤;而且伤口实在太痛,以至于她连掀起手臂衣服看上一眼的力气都没。

她支着一条腿,将额头轻轻地放在膝上,闭眼调整呼吸。或许她也是真的累了,想要好好睡上一觉——但现在的情况实在是不允许她这么做。她不敢保证这个地方是不是一定不会被发现,至少在一个小时内她都要睁着眼睛提高警惕,以防追过来的亡命徒突然出现。

在约莫几分钟后,车子爆炸的声响从不远处响起,随后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间或能听到当地人用一些沈遥岑听不懂的方言交谈的声响。

但尽管如此,从他们急促懊恼的语气可以听出,他们因为没能亲手杀死两个人的事情而显得有些灰心丧气。

刘卿柳听了,却是忍不住闷笑出声。而后她招了招手,示意沈遥岑往她那儿凑。

沈遥岑轻手轻脚地挪过去,听刘卿柳跟他咬耳朵:“你知道他们说什么了么?”

灼热的气息喷洒在他的耳根,害得他感到耳朵有些发痒。

沈遥岑侧了侧头,将脸挪开一点,小声地问:“说什么?”

刘卿柳又将脑袋枕回膝上,侧着脸轻笑着看他,幽幽地说:“他们说——他们的雇主给了他们一个人二十万,让他们来杀了我们,把尸体给留下。到时候就说是喝醉了酒不小心闹出来的事儿,雇个好点儿的律师,差不多一个人坐个十几年的牢就出来了。但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件事情算是彻底告吹了。”

“二十万……”沈遥岑喃喃,不禁皱了皱眉。

“这些人大多数都是游离在社会边缘的人,他们基本都是从监狱里出来的,没什么谋生技能,家中却还剩下要赡养的妻儿或者老人。”刘卿柳解释说,“对沈大少来说,二十万不过是动动手指头就能拿到的钱。但对他们来说,二十万能买他们无所事事的十年,确实很值得。”

又过了片刻,头顶上的人声渐渐散去,而那辆已经起火的车辆残骸也被这群人想办法推入山崖。让冰天雪地之中无言的风霜将一切尽数掩埋。

也许是想着那些人差不多都走了,沈遥岑的动作才渐渐开始放开。

他环视着山洞,在意识到自己没办法光凭借眼睛观察到山洞内的所有情况后才后知后觉地拿出了口袋里的手机——他确实承认自己在使用现代科技这一点上像个上了年纪的老爷爷。

他尝试着摁了一下手机的开机键,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剧烈的撞击和颠簸中手机不小心磕到了什么不该磕的地方,导致这块脆弱的电子组合物很不给面子地迟迟没有反应。

沈遥岑沉默片刻,只好转头去向刘卿柳寻求帮助:“你的手机还能用吗?”

“我不知道。”刘卿柳懒洋洋地回他,声音听上去有些虚弱,“手机在我左手口袋里,你自己找一下吧。不过我猜它应该彻底罢工了。”

想到刘卿柳左手的伤势,沈遥岑其实也没抱多大希望。

但人总是要心怀侥幸的。

所以他还是小心翼翼地避开了刘卿柳的伤口,从她的口袋里拿出了那个屏幕已经快碎成蜘蛛网的可怜小家伙。他和刘卿柳的手机型号不同,所以摸索了一段时间才终于找到一块突起的地方——他摁了下去,但手机屏幕没有突然亮起来给他一个惊喜,甚至连摁下去的触感也不大对劲。

直到刘卿柳的笑声响起的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原来是摁到了手机壳侧边的卡通装饰条上。

无形之中,沈遥岑好像觉得自己和刘卿柳的年龄差远远不止两、三岁,而是后面要再加个零。

——虽然本来也就不止两、三岁。

刘卿柳眨了眨眼,在黑暗之中准确无误地摸到了缀在自己手机壳下方的那个卡通玩偶上。不出意外地,卡通玩偶的耳朵已经缺了一块,甚至连脖子上戴着的蝴蝶结都不知在什么时候不翼而飞。

她稍显可惜地叹了口气,道是自己刚换手机壳不久,还是很喜欢这个手机壳和卡通玩偶的。

“到时候也送你一个,”刘卿柳的语气都带了几分雀跃,“同款的。”

沈遥岑叹气:“那到时候再说。”

换言之,就是两个人先平平安安地回到人类社会再说其他有的没的。

等沈遥岑沉默着终于找到开机键,但这从外表看就已经彻底报废的手机显然没能尽完它最后一点职责。

万般无奈之下,沈遥岑只好继续捣鼓自己的手机。

或许是他运气足够好,在几分钟后,他的手机屏幕终于亮了起来。而且看屏幕上的时间和电量,居然还是一切正常——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儿没有信号。至少现在他们是没办法让人过来救他们于水火了。

沈遥岑打开了手机电筒,在洞穴内寻找着能够用来支撑人手臂的坚硬东西。

也不知该说是他运气足够好还是刘卿柳运气足够好,总而言之,在洞穴的深处,沈遥岑还真的找到了几根足够硬朗的木条——至少不是一折就断,多少能为刘卿柳的断骨提供一点支撑力。

沈遥岑蹲了下来,思索片刻后开始脱衣服。

大冬天的外面的寒风通过洞口毫不留情地往里吹,光是脱下第一件外套的时候沈遥岑就忍不住地直打哆嗦。他咬着咯咯作响的牙齿,逼着自己再脱下了第二件毛衣,最后将最里面的打底衫脱了下来,再迅速将毛衣和外套穿了回去。

沈遥岑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真正的冬……是这么冷的。

他搓了搓几乎冻得发硬的手掌,用牙齿艰难地将打底衫咬开了一个口子,而后顺着那个细小的口子将衣服撕成一根根细细的长条,随后将树枝并拢,用长条将其结结实实地缠在一起。

也许是他的手实在是太过僵硬,又也许是现如今的状况已经不允许他去考虑更多——等沈遥岑后知后觉地感到疼时,手指上流出的鲜血已经将白色的布条染得斑驳,印上点点滴滴的红。

沈遥岑抬起手粗略看了一眼,只是抓起一把雪随意揉搓了一下,就继续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了。

在手电筒灯光的帮助下,一旁的刘卿柳自然是将一切都看在眼里。

顺带一提,她的视力很好,能看到沈遥岑的肌肤在寒风下泛起的一阵微红与细小疙瘩,也能数清布条上到底有多少血点。她并非不知道沈遥岑想做什么,只是左臂的疼痛还在提醒着她应当保持绝对的理智,不然一切就前功尽弃了。

等树枝缠好,沈遥岑已经蹲得大腿有些发麻。

他让刘卿柳完好的那只手拿着手机打着光,用树枝做好的简易夹板开始给她处理那只骨折的手。

他很多年前在美国的大学讲座里学过一些急救知识,其中就包括如何紧急处理骨折伤。但时间已经过去太久太久,以至于他的记忆变得有些模糊,每一次下手都变得慎之又慎,似乎是在细细思索考虑这样做到底对不对。

他垂着眼的样子看上去很认真也很凝重,甚至连刘卿柳一直在看着他也不曾在意。

痛吗?他问。

刘卿柳笑了笑,说,也不是很痛。

沈遥岑系好最后一根布条,像是赌气一样地说,痛也没有办法。

刘卿柳歪着脑袋看着他,忽然想到了言情小说里经常会出现的桥段,一般读者都很爱看这种宠溺又撒糖的情节。

——你亲亲我就不痛了。

但这话是该女方说的吗?

可不管如何,他们之间的关系都没有亲密无间到这种程度,刘卿柳自然也不会说出这种毫无意义的话。

但她却是真的累了。于是她调整了一下姿势,把半张脸埋在软乎乎的围巾里,闭着眼肆无忌惮地睡着了。

梦里,有朵白嫩嫩的小花在绿油油的草地上飘飘摇摇地开了——就像是一封来自遥远春天的信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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