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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十五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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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瑟是个每天都在循环变色的永远保持十七岁的乖孩子。

这是宋桦对自己老婆的评价。

白瑟对此表示:他脑子绝对被车撵过。

“就凭我跟踪过你这点,你就不能觉得我是个乖孩子。”

宋桦作为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创作者,转着钢笔笑出声,在速写本上留下流畅的线条。

白瑟今天是薄荷绿色的瞳孔,绿色的发尾混着靛蓝,像把碎星揉进了海藻里。

他忽然握住在他稿纸上乱戳的指尖,“跟踪狂先生,你知不知道你的漫画要出版了?”

钢笔尖在纸面上洇开小团墨渍,他抬眼时睫毛扫过白瑟晃眼的薄荷色瞳孔,指尖反扣住那截捣乱的手指轻轻摩挲:“编辑今早发来消息,说首印要加三万册。”

尾音未落便被白瑟抽回手,对方用指节敲他速写本边缘,今天的体温似乎比昨天高些。

“你有这么火?”

宋桦将钢笔横在唇间轻咬,眼底漾起促狭的笑:“我技术过硬,原来是有粉丝基础的。”

“能养得起两个白吃白喝的,能有多凉?”

白瑟耳尖突然漫成珊瑚色,指尖蜷起又迅速弹开宋桦的笔帽:“谁白吃白喝了?我昨天还帮你……”

尾音被宋桦突然凑近的鼻尖绞碎,薄荷色瞳孔里映着对方微弯的睫毛,像沾了晨露的蝶翼。

“让你拿扳手却给我改锥的天才?”

宋桦低笑时胸腔震动,指尖顺着白瑟腕骨滑到袖口,勾住毛衣轻轻扯,“那我可要涨价了……毕竟某位先生今天的体温,足够暖化三罐颜料。”

他猛地抽回手,袖口带翻了电容笔。

“那是因为你表达不清晰……”

话未说完,就被宋桦用指尖轻轻点住眉心。

“明明是某人昨天把‘扳手’听成‘番茄’,还往我工具箱里塞了颗新鲜的。”

宋桦俯身捡起电容笔,“不过现在……”他忽然用笔尖挑起对方一缕发梢。

“我想知道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白瑟的脸“刷”地窜上红,像被点燃的晚霞在皮肤炸开。他猛地后仰避开笔尖,后腰抵在书桌边缘硌得生疼:“谁要回答这种问题……”

“从我见到你的第一天?”

宋桦将电容笔插进白衬衫口袋,突然伸手按住对方腰侧的书桌,形成半包围的姿势。

薄荷色瞳孔里倒映着他微乱的刘海,“还是说,我画出你的第一天?”

他的指尖无意识地攥住宋桦衬衫下摆,布料纹理透过掌心传来细微的痒,却比不上胸腔里擂鼓般的心跳。

薄荷色瞳孔在霞红里碎成星芒,忽然伸手勾住对方后颈的碎发,在宋桦睫毛颤动的瞬间,用气声把答案碾进对方锁骨。

“在你十五岁时。”

宋桦的睫毛剧烈颤动,像被风吹乱的书页。他听见自己喉结滚动的声响,混着窗外突然掠过的鸽哨,在天色里碎成细屑。白瑟指尖缠绕的碎发带着体温,比记忆里十五岁那个雨天更烫——那时他蹲在巷口画速写,雨水顺着伞骨砸在脚边水洼。

“你在那时候画出了十七岁的我。”

宋桦的呼吸骤然停滞,指尖下意识攥紧白瑟后腰的毛衣。

“那么早啊?”

他勾着宋桦后颈的手指微微发颤,却偏要仰起脸,让薄荷色瞳孔里的星芒撞进对方眼底:“你蹲在巷口画暴雨里的流浪猫,伞歪到左边,右边肩膀全湿了。

宋桦笑弯了眼。

“那你是什么时候从画里钻出来的?”

白瑟撇了撇嘴。

“你上次是不是没认真听啊,你十七岁烧画时我钻出来的。”

他抵着宋桦的额头。

“我怕我再也看不见你了。”

“恋爱脑。”

宋桦喉结滚动着笑出声,指腹蹭过白瑟泛红的脸颊,将人往自己怀里按得更紧些。

“我这么爱你你不高兴?”

宋桦手指插进对方发间轻轻揉捏,听着怀里人发间传来的气音,“所以你在我看不见你的情况下跟了我十年?”

他将脸埋进宋桦颈窝,鼻尖蹭过对方跳动的脉搏:“谁要跟你算这种糊涂账……”

话音未落,后颈突然被轻轻咬住,带着钢笔墨水味的呼吸扑在耳后:“十年啊,只要我爱你,足够把‘跟踪狂’写成‘合法伴侣’了。”

白瑟的指尖在宋桦后颈皮肤上蜷成小团,薄荷色瞳孔里的星芒突然化作涟漪,漫成半透明的粉蓝。他听见自己心跳声混着对方的呼吸,在狭小的空间里撞出回音。

“所以你每天变色……”

宋桦的鼻尖蹭过白瑟发烫的耳尖,手指勾住对方的指尖。

“是因为心情?比如现在……”他忽然咬住那截不安分的指节,“像把草莓汽水倒进了北冰洋。”

“什么烂比喻。”

他别过脸,发尾却泄了密般泛起蜜色金,“昨天还说我眼红得像树莓酱……”

“你的眼睛比调色盘还诚实。”

宋桦低笑时牙齿轻磕白瑟指尖,像叼住一片晃悠悠的花瓣,他抬眼望着那抹金红,“像把落日熔金揉进了琉璃盏。”

白瑟突然勾住对方后颈往下压,鼻尖几乎撞上宋桦的:“再乱用比喻,就把你钢笔水全换成荧光粉。”

充满威胁话语的嘴角却被宋桦用指腹轻轻抹过,那里还沾着下午吃的草莓果冻。

“那我就用荧光粉画你,”宋桦的拇指碾过那抹甜腻,“让所有翻到画集的人都知道,我的缪斯连生气时都像块会发光的水果硬糖。”

“你一天到晚除了撩我还能想点别的事吗?”

“当然想……”宋桦忽然侧头咬住白瑟晃动的发尾,薄荷绿混着蜜金的发丝扫过唇角。

“比如明天去看枫叶,你说你的瞳孔会变成焦糖色,还是琥珀色?”

他指尖敲了敲桌上的台历,11月3日的日期被红笔圈成小太阳,“或者……”

白瑟被发尾的牵扯弄得痒,伸手推他肩膀却被扣住手腕按在桌沿。

窗外的暮色正漫成葡萄酒红,宋桦衬衫第二颗纽扣不知何时崩开,露出锁骨下方的咬痕。

“或者我们先去买新的颜料?”

宋桦用鼻尖蹭过白瑟泛红的耳尖。

“你上次把我的普鲁士蓝用完了,现在只能用群青凑合……”

“明明是你自己画星空时像撒胡椒粉。”

白瑟抬腿轻踹他小腿,却被对方用膝盖抵住膝弯固定住。薄荷色瞳孔里的粉蓝正漫成烟紫色,像傍晚被揉皱的云霞。

“你忘记你把我的圆头笔当撬棍用,撬颜料罐的时候崩出三米的墨水?”

“嘘——”

宋桦突然用指尖按住他唇瓣,另一只手从抽屉里摸出个丝绒盒子,“这个比撬棍实用。”

盒盖掀开时,银戒在暮色里泛着柔光,戒面刻着极小的螺旋纹路,像把银河的漩涡缩成了指尖的糖。

白瑟的瞳孔瞬间碎成鎏金色。

“操……”

宋桦捏着他指尖套进戒指,金属圈还带着体温,“本来想等枫叶红透再求婚,可某位先生每天变色比走马灯还快,我怕再等下去,戒指盒里要长出彩虹了。”

白瑟抬头时,鎏金色瞳孔里倒映着宋桦微弯的眼角,像浸在蜂蜜里的月牙。他忽然勾住对方脖子,让戒指在彼此相触的皮肤间蹭出细碎的光:“如果我明天瞳孔变成黑色呢?”

宋桦吻了吻他发顶,那里正飘着若有似无的焦糖味,“反正不管你变成什么颜色——”他握住白瑟戴着戒指的手按在自己胸口,“这里永远能找到对应的色号。”

窗外的鸽群掠过晚霞,白瑟发尾的橘红渐渐褪成温柔的蜜色。他把脸埋进宋桦颈窝,听着对方心跳声混着自己戒指轻磕钢笔的声响,忽然轻笑出声:“下次再用乱七八糟的烂比喻,我就把你的漫画主角全变成渐变色。”

“遵命,我的渐变色缪斯。”

宋桦捞起速写本甩在肩头,戒指在暮色里闪了闪,“先去买章鱼小丸子,还是先去挑枫叶标本夹?”

白瑟晃了晃戴戒指的手,瞳孔里的鎏金正碎成星屑:“先去买荧光粉钢笔水。”

他被宋桦拽着人往门外走,发尾的蜜色混着暮色,像把融化的太妃糖撒在了秋天的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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