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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徙木立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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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某间学校。

“今天给大家讲一个故事,一个很有名的故事。”年轻的教师转过身去,在黑板上“刷刷刷”写下四个大字——

徙木立信。

战国时期,秦孝公嬴渠梁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信任。然而,当时秦国的旧贵族势力强大,民众对变法也持怀疑态度。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决定采取一项有力的措施——

先让作为基本盘的最底层百姓,像巴甫洛夫的狗一样,对官府的的所有政策形成肌肉记忆,即,官府说出去的话、发出去的命令,就一定要被实现,被执行!

于是,商鞅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金。百姓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宣布:“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金。” 有一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他五十两金,以表明自己说到做到,绝不食言。

“这,就是华夏曾经最成功的、获取正负公信力的记录。”

孩子们面面相觑。对于他们这个年龄来说,“公信力”这个词还是疑似有点过于超前了。有一个孩子举手:“先生!那如果不这么做,会怎么样呢?”

“不这么做,任何制度性根本性的变革,就推行不下去。”

孩子若有所思。于是又有孩子举手:“失去公信力会怎样呢?”

教师沉思半晌,整间教室陷入死一般的寂静之中。

“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他缓缓开口:“但有一个例子,大家一定都知道。楚帝国是怎么灭亡的,失去公信力的后果就是怎样的。”

教师进而继续循循善诱:“在遥远的西方,一部名为《塔西佗历史》的著作中提到,一旦皇帝成了人们憎恨的对象,他做的好事和坏事就同样会引起人们对他的厌恶。没有了公信力,无论是皇帝个人还是他的王朝,很快就都会走向绝路。”

——————————

开庭那天,很快就到了。

段迫对此事非常重视,重视到了亲自“护送”嫌疑人去法院的地步。

没有人愿意去得罪沈夜北,所以即便检察院是以“战争罪”起诉的他,也没人为难他,甚至连手铐都没用;但多日的不见天日,还是让这位似乎身体不怎么康健的“大人物”脸色明显的差了很多,以至于呈现出一种风中残叶似的苍白。段迫安静的坐在他身边,大檐帽下阴郁到病态的脸上难得流露出一点担心:“能坚持么。”

沈夜北轻轻点了点头。他神色平静的看向车窗外。外面两边警戒线外站着围观市民,看着规模至少在上万人,可奇怪的是,这些市民之中,一部分人确实如他所预料那般举着各式各样“严惩西北屠夫”、“基辅罗斯叛徒滚出华夏”之类的横幅或者旗子,一边群情激奋面红耳赤吵吵嚷嚷;可其他人……

其他人,似乎安静过头了。

正在这时,人群中有个女人向他——确切地说,是车队,摆了摆手。沈夜北先是瞳孔骤缩,随即微微勾起唇角。

是她。

秦兵,她终于还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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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秦兵。柳余缺、张弘正、梁铭……所有这个国度最有权势的人物,全都来了。

沈夜北,作为一个本质上的极端社恐,其实平时和这些人来往不多。他能够走到今天,靠的既不是人格魅力也不是遍布天下的人脉,而是两个字:

机遇。

他很少大声说话,也很少慷慨激昂。论演讲他不如柳余缺,论理论水平和人望他不如梁铭;论心机深沉、会蛊惑人心他不如高欢;论凶残他不如萧衍;论视万物为刍狗、举重若轻他不如楚慕。就算单论能力,这个国度人口众多人才辈出,有军事、经济能力的人多了去了,怎就他这么一个离群索居、没嘴葫芦一样的人,能走到“摄政王”甚至差点儿就当了新朝皇帝的地步?

归根结底,原因就只有“机遇”二字。

这一点,就连他自己都是这么认为的。

这种深藏于骨子里的自卑和脸皮薄,在眼下这万众瞩目的屈辱情境下,火山爆发了。

“……被告,检察院的指控,你可听清了。”

审判台上,近七旬的老法官问道。沈夜北适才早已魂游天外,此时才稍稍回过神来:“听清了。”

他人虽迷茫,表现出来的却是一如既往的冷静沉默。老法官是个常年在大洋国生活的法学泰斗,因而对台下这个令外界闻风丧胆的“杂种屠夫”并没有太多主观偏向,换言之,既不憎恨,也不同情。

“认可检方陈述的事实与否?”

“认可。”

台下议论纷纷。众人之中,柳余缺神色最为复杂,捏着公文的手指紧了紧。

书记官飞速落笔。法官继续追问:“认罪与否?”

战争罪,且检方建议量刑是死刑。没人敢也没人相信,真的可以通过司法这种绵软无力的手段来对付沈夜北——之所以建议量刑这么重,明显就是某个悍不畏死的愣头青想借此一战成名!

可再深想想,到底是谁给了这愣头青包天的担子……

“不认。”

“为何不认?”

沈夜北直视着法官的双眼:“定性错误,量刑畸重,为何要认?”

“记录在案。”老法官保持着他的翩翩风度,只是淡漠的吩咐书记官做好记录。“定性错在何处?”

“战争罪,是对外的。而西北之事乃是内政,即便定罪,也只是滥用职权而已。”

“荒唐!”

检方这次出庭的检察官是个留洋回来的,书生意气得很。一听沈夜北这满口“胡言乱语”,立刻就发了火:“你算什么滥用职权,你根本连公职都没有!法盲!”

说完这句话,非但检察官自己愣住了,台下也是瞬间一片死寂。人们脑海中不由想到一个逻辑悖论:

对啊?原本沈夜北收拾回鹘人,怎么看都是内政,确实扯不到战争罪这种罪名上去。可除了战争罪,拿什么给他定罪呢,滥用职权吗?一个没有公职的人怎么配得上这种罪名?如果滥用职权都不能给他定罪,那现行刑法中还有什么能给他定罪?

一片死寂之中,沈夜北微微侧身,看向那名面红耳赤的检察官。他倒是不生气,也不着急,语气里甚至带着点友善的笑意:“我的确是法盲,所以请懂法的检察官先生指导指导,为什么要用战争罪起诉我?”

抬手不打笑脸人。检察官态度稍微缓和了些,轻咳一声:“那是因为,西北之事乃我国与奥斯曼帝国之间的战争,涉及范围不仅局限于国内……”

“那么,”沈夜北不客气的打断他:“检方指控我的事实依据又是什么。”

检察官微微一愣。这厮刚才不是承认屠城了吗?“当然是你下令屠城这件事啊?”

“屠城,屠的是什么人。”

“回鹘平民呗,还能是什么……”

“回鹘人是奥斯曼人?”

“……”

“所以,”沈夜北微微眯眼,图穷匕见:“你所指控的罪名和你所依据的事实,根本无法对应。”

检察官:“……你!”

法官见状,当即敲了下法槌:“被告,警告你一次,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发问!”

把沈夜北给先草草镇住了,他这才转向检察官:“检方,出示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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