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
第二天起来时,崔猖早已不在了。其实崔家先动手是好事,否则藩王干掉世家的名声,在此时可不好听。而有才能的人,目前皆出自世家,且世家掌控舆论。一旦被全体世家认为宇文大趾对他们怀有恶意,那宇文大趾的名声就会“很好听”,他就别想有士人前来投效了。
呃……除非这世上还有人比他的名声更难听,且士人们无从选择。
且这个更难听,指的是苛待世家。五代皇帝那个暴君为什么做了二十几年皇帝,才让一群游侠嘎了?因为他前期对世家很不错,后来才越发放纵。
宇文霁甚至思考过,把崔猖一块儿干掉。但最后让他妥协的,是母亲。不是怕母亲伤心,是母亲需要母族,需要权力。
宇文霁的军权终归是他自己的,母亲无法像大母那样,真正掌控一支属于她自己的军队,那就给她“政”。被打残了的崔家,崔棘只要有点脑子就会向母亲靠拢,希望崔家在母亲的手里,能乖巧懂事一些吧。
进辰丰城了,宇文霁眨眨眼——这不像是他的思考方式。
这不是什么凯旋,但城里还是有些人听说了宇文霁的战绩,站在路边迎他们。箪食壶浆、欢呼庆贺是没有的,百姓跪倒在道路两侧,只敢偷偷抬头,打量一下策马穿街的麒麟子,即使只看见了个马屁股,也是兴高采烈的。更有人抓了一把地上沾了马粪的泥土,想着回去搅合在粥里,和妻子喝下,说不准也能沾了仙气,生个康健的孩子出来。
崔王妃站在王府大门口,看见他来了便迎上来,摸摸他的脸,如当年拉着个孩子一般,拉着他的手进府。
饭食都准备好了,没有孜然的烤羊排(穷),炖羊大骨,蒸饼,奶茶,奶疙瘩,还有一盆子芝麻酱拌野菜。
宇文霁的饭量,早已经超过熊爹了。他坐下,安安静静地开始吃。母亲坐在一边,把羊大骨拿过来,给他剔肉。
一顿饭吃完,仆人们连带着空碗碟一块儿撤了下去,只剩下了这母子俩,崔王妃拉过了宇文霁的手,一个不满十岁孩子的手,却已经磨出了满手的茧子,崔王妃轻轻抚摸着一个个厚茧,道:“崔家说要办个庆祝宴,我说不用,他们说一定要办……所以,终究是要办的。”
(崔家要送死,我拦了,他们还是要送死。)
“嗯。”
“大趾,我要守着这个家,要等着大王。”
(你都砍了吧,别顾忌我,我有王府就够了。)
“嗯。”
“假如……我没能等到大王,你别葬我,就停灵在外,待烂光了皮肉脏器,你将我的骨头捡出来放到一个小罐子里就好了。我听说南方有些地方,就这样入葬的。到时候,把我跟大王放在一块儿。”
宇文霁平静的心里,终于多了一点小小的波澜,他跪下来,头枕在了崔王妃的膝头:“母亲,说出来的都是不灵的,都是反的。”
所以,您一定能和熊爹团聚的。
崔王妃笑了出来:“这么大了,竟还撒娇呢。”说完之后,她忽笑了,“你这块头,我总以为你十六七了!说起来,前两日还想着,该发愁你娶亲了。”
宇文霁却没笑,只伪装害羞在崔王妃的膝头蹭了蹭——他喜欢男的。前世根本不敢越雷池一步,毕竟就他们家族这体质……他觉得自己大概率会中招。
这年代也有龙阳断袖,且以其为雅事。但男子相合,只有形如夫妇,没有正式结亲,且两人年纪渐长,虽依旧相交,却也要娶妻生子。女子亦有闺中密友,却也是要嫁人的,甚至还有共嫁一夫的。
最终还是要着落在生孩子上。
宇文霁看母亲,也大概了解了世家女的想法——生了孩子就各顾各的,夫君找男人,反而少了内宅的乱世,毕竟男人和女人不在一个赛道。爱情?嫉妒?崔王妃应该是爱着熊爹的,但和宇文霁前世父母的爱情,完全不同。
宇文霁很清楚,他将来找一个如母亲这样的世家女主母,生了孩子,就能自由放纵了。但是,现代的思想还在影响着他,他想找一个,独一无二的人,对方对他,也是独一无二的。
比较难,所以,宇文霁希望能有一个弟弟,对不起,你大哥自私,传宗接代的重任,就落他肩膀上了。
“去休息吧。睡个安稳觉。”
“嗯……”宇文霁刚应下,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母亲,等等,我想取消乌墨的奴籍。”
“他本也并非奴籍,他户籍就不在咱们家。不过,也可能他就没户籍了。”
“?”
熊爹可真是……他这不是拐骗吗?
此时有人出远门,都要带着官凭路引,没有的,一概以逃奴论。乌墨的户籍还在岐阳,但吕家早已被灭门多年,很可能已经全家销户了。乌墨等于是黑户,比奴籍还惨,算是野人。
崔王妃离开了,乌墨与素合回到房里,宇文霁进了内室,他看着乌墨,忽然叫了一声:“吕墨襟。”
乌墨当下沉思:这名字听着有点耳熟,是谁?
思索片刻,他方才意识到,这是他自己的名字,顿时对着宇文霁张大了眼睛。素合见他俩如此,默默带人退了出去。
“吕墨襟,吕先生,你是我的第一谋士,记住了。”宇文霁抓了抓头发,“也是我的不是,到现在才想起来给你个出身,回头我就给你把户籍落在岐阳。你要住到外头去,还是继续住在王府?”
古代人要在意的事情,现代的时候他就没想过,总会错落。
乌墨,吕墨襟站在那,乌黑的双眸有着瞬间放空,他匆忙收拾起混乱的心情,道:“小人……属下还是继续住在王府吧。”
“行,前头已经给你收拾着院子了。”宇文霁坐在了小榻上,他也猜到了,早吩咐整理院子了。毕竟吕墨襟年纪也不大,没亲没故的,这年头变态又多,让他单人独个搬出去,被盗匪夜里摸进院子里害了,都有可能。
“多谢……主公。”
宇文霁噗嗤一声笑了,心里又多了一道波澜:“对了,我还收了个谋士,叫木茄的,放在你手下吧。”
“嗯。”
吕墨襟也笑了,他也知道应该是要搬出去了,可他想着的,是自己年岁渐长,该从内宅搬出去了,再过两年,宇文霁也得搬去前院,只是,谁都没想到平王离开了,把整个前院都交给他了。
原本按照理法,平王去岐阳,宇文霁也不能住平王的地方。他连王世子都不是,他就是个王长子,不该享有诸侯王规制的一切。
但丕州这地方,本来王府的规制也不够。丕州穷,平王更穷。
宇文霁已把木茄的来历说明白了,吕墨襟将两只手揣着在大袖子里,捏着手指头:“主公,我毕竟年幼,决策多有疏漏。这位木先生虽非名士,却应该也有几分能耐。”
他虽通读史书,可若是背下书来就能成为人杰,当今世道也不至于混乱至此了。吕墨襟和宇文霁两人鼓捣着出的主意也不少了,可至今为止,达到他们预想的也只有三两个。
人,是这世上最大的变数。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比你有才能,但我知道,你比他更值得我信任。”宇文霁叹了一口气,“乌……墨襟,我不是一个聪明人,我没有信心管理一群聪明人。在我这儿,值得信任,排在有才干之前。况且,你比很多人都聪明得多,我们一块儿慢慢学,都会好的。”
吕墨襟歪着头看他:“任人唯亲,可不是君子所为。”
宇文霁一把将他拉了过来,搂在怀里摸摸头:“自家的事儿,就唯亲了。”
吕墨襟比他大三岁,却小了多半个脑袋,心理上,如今宇文霁就将他当弟弟。
吕墨襟是独子,又因天生过目不忘,少年老成,极少与族中子弟嬉闹,稍大点又面临族灭之祸,自请追随平王——他当年还怨怪过平王不识人才,到现在经历了生活的反复捶打,必须得承认,平王果然是够辣的老姜。
没与兄弟相处过的吕墨襟,也挺喜欢与宇文霁亲近的,颇有种安稳感。听他说“自家的事儿”,吕墨襟偷偷笑了笑。
“墨襟,能别叫我主公吗?怪怪的。称我的字就好。”
吕墨襟便道:“在外还是要叫一声主公的。”
“行吧……”
“景光,你也——”一滴冰冷的液体滴落到了吕墨襟的脸颊上,接着越来越多的液体滴落了下来,宇文霁松开了吕墨襟,双手捂住脸,“景光?”
景光,霁。
前世今生两对父母的声音忽然一起在脑海中回响,他们都说他是光,是命运的礼物/天赐之子。
“我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光明。”本来没事儿的,可在吕墨襟叫出他字的瞬间,宇文霁心中的某个脆弱的点,便突然毫无征兆地崩裂了,泪水就从道道裂痕里,汹涌而出。
熊爹已经远去,后头还有崔家的事儿在等着,他要撑起丕州,撑起平王府,哭是没有的,自责是浪费时间。
道理他都懂,都懂……可他就是对他自己意难平。
“我倒像是个灾星。”